中小企業數位關懷普及計畫
105年度E化塑造群聚輔導
提案作業(第二次公告)
主辦單位: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執行單位: 中華民國資訊軟體協會
壹、目的
為協助偏遠地區中小企業提升基礎數位應用能力,學習運用電子商務改善傳統營運模式。透過二期別(凝聚期、精進期)適性化輔導,
集結輔導單位、群聚領導人、群聚業者,加強群聚「數位行銷」與「電子商務」能量,提升群聚業者電子商務能力與活絡地區發展,
建立具有群聚意識、能相互支援分享、提升市場能見度及知名度的數位群聚,並拓展偏鄉企業網路新商機。
貳、群聚組成及類別
(一)群聚定義
由符合至少8家(含)以上符合我國公司或商業登記法規、具特色產品、網路潛力之同業或異業中小企業,依期別規定之家數組成能展現主題性、故事性及話題性之集合體。
集結後能從事共同性商業活動,發揮共同行銷效果,運用數位行銷工具,提高曝光機會,促進商機。
(二)群聚類別
凝聚期:
1.輔導單位負責籌組輔導群聚組成企業,包括群聚領導人、群聚業者,加強群聚業者數位行銷基礎能力。
2.運用ICT合作分工模式,凝聚數位效能,加強群聚電子商務能量。
3.輔導經費新台幣50萬元(含稅)
精進期:
1.由群聚領導人負責統籌群聚業者職務分工與跨群聚異業交流,活用各區域資源,應用多元網路行銷策略,強化群聚永續經營為目標。
2.活用在地資源,應用多元網路行銷策略,增進群聚口碑效益、進行實體店鋪異業合作,拓展群聚業者通路,擴增群聚商機。
3.輔導經費新台幣60萬元(含稅)
叁、提案資格
由輔導單位負責提案申請,輔導單位必須為我國公司法設立並從事資訊服務、網通服務、管理顧問等之公司,或依法立案登記之法人組織,並具備相關執行經驗者(請提供證明或案例)。
提案單位應備文件:
(一)輔導能量證明:輔導單位需具備數位行銷、電子商務、網路社群等服務經驗,具備良好的行銷企劃與廣告文案編撰等能量的實務輔導成功案例。或曾參與執行政府相關電子化計畫輔導案一年以上經驗,具相關數位領域證照或獲獎之業者。
(二)立案登記證明:成立至少3年,且財務健全無不良紀錄。(請提供公司/商業登記或法人組織立案證明。)
肆、繳件日期、送件資料
1.繳件日期:群聚輔導提案計畫書應於105年4月28日(週四)17:00前,將6份計畫書及光碟一併送抵本會,逾時視同棄權,不予受理。
2.資料繳交地點:中華民國資訊軟體協會 數位機會組收
地址: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二段239號6樓
伍、本會聯絡方式
中華民國資訊軟體協會
電話:(02)2553-3988 轉 數位機會組
email:198@mail.cisanet.org.tw
傳真:(02)2553-1319
詳細請見:http://www.198.org.tw/News/Detail/b666d15d-cb91-4551-869c-94829d54c5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