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數位/網路性別暴力
避免受害,拒絕加害
5不:
不違反意願 不聽從自拍 不倉促傳訊
不可強迫他人拍攝 不要聽從引誘拍攝 傳送訊息及影像前或傳送影像 自己的影像 應再三確認
不轉寄私照 不取笑被害 就是5件不要做的事
收到他人私密照,轉傳即違法
取笑或檢討被害人是更大傷害
4要:
要告訴師長 要截圖存證
比起獨自面對 有明確的證據
師長可提供更多協助 有效將歹徒繩之以法
要記得報警110 要檢舉對方
不只為了自己,避免更多無辜者受害,若真的不小心在網路上遇到騷擾或威脅,你可以透過「4要」来尋求協助
就算是假帳號,也讓管理者依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