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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獎勵方式與獎項:
  1. 獎項、得獎資格與名額:
    • 金頭腦獎:學員於活動期間參與學習一把罩闖關活動,累積積分達600分(含),即可參與金頭腦獎抽獎,總獎額2人。
    • 銀獎:學員於活動期間參與學習一把罩闖關活動,累積積分達500分(含),即可參與銀獎抽獎,總獎額4人。
    • 銅獎:學員於活動期間參與學習一把罩闖關活動,累積積分達400分(含),即可參與銅獎抽獎,總獎額7人。
    • 參加獎:學員於活動期間參與學習一把罩闖關活動,且積分至少達300分(含),即可參與參加獎抽獎,總獎額230名,依DOC參與人數分配抽獎的獎額,由各輔導團抽獎通知得獎者。
  2. 主辦及承辦單位具有最後修改活動辦法、活動獎品及審核得獎資格之權力。

獎項:

獎項 獎品 名額 最低抽獎資格
金頭腦獎 郵政禮券5000元 抽獎2名 至少達600分(含)
銀獎 郵政禮券3000元 抽獎4名 至少達500分(含)
銅獎 郵政禮券1000元 抽獎7名 至少達400分(含)
參加獎 實用禮券300元 抽獎230名 至少達300分(含)
二、領獎方式:
  1. 金頭腦獎、銀獎及銅獎得獎名單將公布於偏鄉數位培力推動計畫網站、學習中心平臺最新消息與管考後臺訊息公告,並以電子郵件通知輔導團,由輔導團協助轉知得獎者,得獎者應於名單公布 2 週內(含),依得獎通知確認,逾期、未確認或身分不符者,視同放棄資格。
  2. 得獎學員應於名單公布 2 週(含)內,將領獎文件領據簽收並寄回(含姓名、電話、身分證字號、戶籍地址,以上缺一訊息均不得領獎),才算完成領獎手續;逾期者,則以視同放棄得獎資格,不予給獎。
  3. 得獎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發、轉讓他人、折換現金或更換其它獎項。
  4. 為求活動公平起見,同一得獎者僅能領取本活動(含學習一點通及學習一把罩)一個獎項。若有重複得獎情況或身分證明重複之情況,主辦及承辦單位得保留最大獎項給予得獎者,並同步取消其較小獎項獲獎資格,後續讓其他得獎者依序遞補。
  5. 獎品將統一寄至得獎學員所屬DOC之輔導團,由輔導團及DOC轉發獎品予得獎學員,獎品寄出當天會以電子郵件或電話通知輔導團,得獎學員如未收到獎品或有其他問題,應於獎品寄出一週內提出,逾期者一律不予以受理,且主辦及承辦單位不負擔任何賠償責任。
  6. 本活動獎項寄送地區僅限臺灣地區(臺、澎、金、馬),不寄送至海外地區。
  7. 依據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得獎者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2條及第13條之規定,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超過新臺幣1,000元,須列單申報該管稽徵機關。故舉凡中獎金額或獎項年度累計總額超過新臺幣1,000元整,承辦單位將依稅法規定於年度開立扣繳憑單予活動中獎者。其贈品價值超過1,000元或所得人收受全年超過1,000元,即須通報所得(全年累計1,000元以上會協助通報,1,000元以下不會通報)。
  8. 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3條規定,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同一課稅年度未於境內住滿183天以上之外國人、華僑及大陸人士)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需扣繳20%稅金,故非本國籍之個人需於領獎時提出居留證明影本,如在我國境內居留合計滿183天以上,可免扣繳20%稅金,若無提出者,需預繳獎項等值現金換算之20%稅金,由承辦單位代繳代扣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