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獎勵方式與獎項:
- 獎項、得獎資格與名額:
- 金頭腦獎:學員於活動期間參與學習一把罩闖關活動,累積積分達600分(含),即可參與金頭腦獎抽獎,總獎額2人。
- 銀獎:學員於活動期間參與學習一把罩闖關活動,累積積分達500分(含),即可參與銀獎抽獎,總獎額3人
- 銅獎:學員於活動期間參與學習一把罩闖關活動,累積積分達400分(含),即可參與銅獎抽獎,總獎額5人。
- 參加獎:學員於活動期間參與學習一把罩闖關活動,且積分至少達300分 (含),即可參與參加獎抽獎,總獎額270名,依DOC參與人數分配抽獎的獎額,由各輔導團抽獎通知得獎者。
- 團結合作獎:各DOC參與活動學員人數前20名且至少達50人,即可參與團結合作獎抽獎,總獎額3個。若第20名有多個時,以參與學員積分加總最高分者列入抽獎資格。
- 主辦及承辦單位具有最後修改活動辦法、活動獎品及審核得獎資格之權力。
獎項:
| 獎項 | 獎品 | 名額 | 最低抽獎資格 |
|---|---|---|---|
| 金頭腦獎 | 郵政禮券5000元 | 抽獎2名 | 至少達600分(含) |
| 銀獎 | 郵政禮券3000元 | 抽獎3名 | 至少達500分(含) |
| 銅獎 | 郵政禮券1000元 | 抽獎5名 | 至少達400分(含) |
| 參加獎 | 實用禮券200元 | 抽獎270名 | 至少達300分(含) |
| 團結合作獎 | 直播套組麥克風&耳機(市價約 7,080 元) | 3個DOC | 參與活動學員人數前20名且至少達50人 |
二、領獎方式:
- 金頭腦獎、銀獎及銅獎及團結合作獎得獎名單將公布於偏鄉數位培力推動計畫網站、學習中心平臺最新消息與管考後臺訊息公告,並以電子郵件通知輔導團,由輔導團協助轉知得獎者,得獎者應於名單公布 2 週內(含),依得獎通知確認,逾期、未確認或身分不符者,視同放棄資格。
- 得獎學員應於名單公布2週(含)內,將領獎文件領據簽收並寄回(含姓名、電話、身分證字號、戶籍地址,以上缺一條件均不得領獎),才算完成領獎手續; 逾期視同放棄該得獎資格,得獎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發、轉讓他人、折換現金或更換其它獎項。團結合作獎則由獲獎 DOC 所屬人員 1 位代表領取,領獎名單將列入教育部清冊。
- 為求活動公平起見,同一得獎者僅能領取本活動(含學習一點通及學習一把罩)1個獎項,DOC 亦僅能領取本活動(含學習一點通及學習一把罩)1個團結合作獎。若有重複得獎情況或身分證明重複之情況,主辦及承辦單位得保留最大獎給予得獎者,取消較小獎項之得獎資格,後續讓其他得獎者依序遞補。
- 獎品將統一寄至得獎 DOC 或得獎學員所屬 DOC 之輔導團,由輔導團轉發獎品予得獎的 DOC 或學員,獎品寄出當天,會以電子郵件或電話方式通知輔導團,若得獎 DOC 或學員未收到獎品或有其他問題,請於獎品寄出一週內提出,逾期者一律不予以受理,且主辦及承辦單位不負擔任何賠償責任。
- 本活動獎項寄送地區僅限臺灣地區(臺、澎、金、馬),不寄送至海外地區。
- 依據中華民國稅法規定,得獎者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2條及第13條之規定,競技、競賽、機會中獎獎金或給與超過新臺幣 1,000 元,須列單申報該管稽徵機關。故舉凡中獎金額或獎項年度累計總額超過新臺幣 1,000 元整,承辦單位將依稅法規定於年度開立扣繳憑單予活動中獎者。其贈品價值超過 1,000 元或所得人收受全年超過 1,000 元,即須通報所得(全年累計 1,000 元以上會協助通報,1,000 元以下不會通報)。
- 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3條規定,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同一課稅年度未於境內住滿 183 天以上之外國人、華僑及大陸人士)機會中獎獎 金或給與需扣繳 20%稅金,故非本國籍之個人需於領獎時提出居留證明影本,如在我國境內居留合計滿 183 天以上,可免扣繳20%稅金,若無提出者,需預繳獎項等值現金換算之20%稅金,由承辦單位代繳代扣所得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