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資料之蒐集目的
- 本部因執行偏鄉數位應用推動計畫業務蒐集您的個人資料。
- 本同意書所蒐集您的個人資料類別,包括姓名、性別、地址、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族群、家用電話、行動電話、e-mail等。
- 本部利用您的個人資料之地區為臺灣地區(包含澎湖、金門、馬祖),使用期間為即日起至計畫結束後一年,利用之方式為書面、電子、網際網路或其它適當方式。
- 本部執行偏鄉數位應用推動計畫,將與農委會(農民學院)、勞動力發展署(勞動力發展數位服務平台)、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中小企業網路大學校)等單位合作線上學習課程共同學習,您的個人資料將視您參與的學習平臺,提供個人資料及學習時數之交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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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個人資料之使用方式
- 本同意書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與相關法令規範並依據本部【隱私權政策聲明】,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
- 請務必提供完整正確的個人資料,若個人資料不完整或有錯誤,將可能影響您相關的權益。
- 您可就本部向您蒐集之個人資料,進行查詢或閱覽、製給複製本、要求補充或更正。
- 您可要求本部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您的個人資料,或是要求刪除您的個人資料,但因本部執行職務或業務所必須時,不在此限。
- 若您行使上述權利,而影響權益時,本部將不負相關賠償責任。如您對上述事項有疑義時,請參考本部【隱私權政策聲明】之個人資料保護聯絡窗口聯絡方式與本部聯繫。
- 當您的個人資料使用目的與原先蒐集的目的不同時,本部會在使用前先徵求您的同意,您可以不同意,但可能影響您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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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個人資料之保護
- 您的個人資料受個人資料保護法及本部【隱私權政策聲明】之保護及規範。倘若發生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或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之因素,導致您的個人資料被竊取、洩漏、竄改、毀損、滅失者,本部將於查明後,依個人資料保護法施行細則第22條辦理以適當方式通知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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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同意書之效力
- 當您勾選同意並簽署本同意書時,即表示您已閱讀、瞭解並同意本同意書之所有內容。若您未滿二十歲,應讓您的法定代理人閱讀、瞭解並同意本同意書,但若您已接受本服務,視為您已取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
- 本部保留增修本同意書內容之權利,並於增修後公告於本部網站,不另作個別通知。如果您不同意增修的內容,請於公告後30日內與本部個人資料保護聯絡窗口聯繫。屆時若無聯繫將視為您已同意並接受本同意書之增修內容。
- 您因簽署本同意書所獲得的任何建議或資訊,無論是書面或口頭形式,除非本同意書條款有明確規定,均不構成本同意書條款以外之任何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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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準據法與管轄法院
- 本同意書之解釋與適用,以及本同意書有關之爭議,均應依照中華民國法律予以處理,並以臺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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