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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日期:2019-12-23 人氣:1632
主旨:為部分補助「109年數位機會中心行動近用計畫」事宜,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 一、檢送「109年數位機會中心行動近用計畫」核定經費表(如附件),計畫期程自109年1月1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止,惠請督導數位機會中心(以下稱DOC),依審查意見修改營運計畫書及經費表,審查意見及核定計畫金額請至「偏鄉數位應用推動計畫網站」(https://itaiwan.moe.gov.tw)查詢,並請彙整所屬DOC已鈐印之經費表正本乙份,函文備據辦理撥款。
- 二、本計畫執行期間,惠請督導所屬DOC依核定營運計畫書內容執行、定期填寫月報、出席相關會議及繳交各項成果資料。
- 三、經費執行請依下列說明辦理:
- (一)本案採部分補助,依「109年教育部數位機會中心行動近用實施計畫」各縣市需自籌部分相關經費。
- (二)本案依據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第3條規定,補助經費請納入預算,請款時請出具納入預算證明,但已成立附屬單位預算地方教育發展基金得免附之。
- (三)各執行機關執行時應依預算執行程序辦理,未執行部分應繳回本部,不得移用。
- (四)經費執行請依「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規定辦理,並於計畫結束2個月內檢附經費收支結算表及補助設備清冊(含證明文件、照片)等辦理計畫結報。
檔案名稱 |
附件1 |
附件2 |
附件3 |
附件4 |
附件5 |
「109年數位機會中心行動近用計畫」核定補助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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