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級警戒區域 9 大防疫指引 1外出時應全程戴口罩。 避免不必要移動、活動或集會。 停止室內五人、室外十人以上的家庭聚會(同住者不計)和社交聚會。 自我健康監測,有症狀應就醫。 營業場所及洽公機關:落實人流管制、戴口罩、保持社交距離。 職場及工作處所,遵守企業持續營運指引的防疫規定,落實個人及工作場所衛生管理,啟動企業持續營運因應措施。(如異地、遠距辦公或彈性時間上班。) 餐飲場所應落實實聯制、社交距離、隔板等防疫措施,無法落實則改採外帶。 婚、喪禮應落實實聯制、社交距離並加強清消。 公共場域、大眾運輸加強清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