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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創條例說明會」落地埔里實驗林文教區:文化不是素材,還是智慧與權利!
發布日期:2025-08-14  人氣:164

講師分享族人如何回應外部合作需求,可實際操作與應變的方式,建構文化主體性與產業實踐間的平衡。

由臺灣文創發展基金會與臺灣文創發展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發起之「共伴計畫」,攜手仁愛DOC、社團法人南投縣仁愛鄉東岸部落產業促進發展協會共同主辦,並獲南投縣仁愛鄉公所、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中彰投分署指導,於8月12日下午假南投縣綜合性身心障礙福利復健服務中心二樓,舉辦「原創條例說明會」,針對即將進駐實驗林基地選品店之部落業者,帶來一堂兼具法治觀念與文化尊重的《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專題課程。

此次課程特別邀請到賽德克族民族議會傳智小組召集人,同時為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博士生的賽德克青年—姑慕・瓦歷斯(Kumu Walis)擔任主講,講題為「商品文宣一不小心就踩雷-智財法與傳智專用權」。講師從輕鬆的小測驗切入,帶領現場與會業者理解「文化資源並非自由取用的公共素材,而是具有族群集體意義的智慧成果」,逐步從文化脈絡、歷史經驗與文化元素背後所承載的集體權、個人權,來介紹《原住民族傳統智慧創作保護條例》在原住民族文化創意商品發展中的角色與實務意涵。過程中,她亦指出許多原民文化創意商品在設計、包裝或文宣中,常因缺乏法律意識而觸及《原創條例》的灰色地帶,導致誤用甚至侵權。她舉出多起案例,說明法人主體不論商業與非商業用途,應避免文化挪用與商業誤植。在使用文化元素前,應尊重智慧創作專用權,依循申請的管道取得部落同意,一起實現公平合作與價值共享。最後講師分享族人如何回應外部合作需求,可實際操作與應變的方式,建構文化主體性與產業實踐間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