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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維持並自主落實現行戴口罩等防疫措施,共同維護國內社區安全(1/9-1/24-2/7-2/28-3/31-4/30-5/31延至6/30)
發布日期:2022-06-06  人氣:161

【COVID-19】防疫措施

【教育部訊息公告】111年5月30日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30)日宣布,鑒於COVID-19本土疫情持續升溫,且考量全臺已進入大規模流行階段,為兼顧防疫、經濟及社會運作,維持國內防疫量能與有效控管風險,經綜合評估疫情情勢,現行戴口罩等防疫措施維持至今(2022)年6月30日,相關規定說明如下:
一、現行戴口罩規定維持不變,除例外情形時得免戴口罩,外出時仍應全程佩戴口罩:
(一)下列場合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或準備口罩,如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
1.室內外拍攝個人/團體照。
2.自行開車,車內均為同住家人,或無同車者。
3.直播、錄影、主持、報導、致詞、演講、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之正式拍攝或進行時。
(二)外出時有飲食需求,得免戴口罩。
(三)於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指定之場所或活動(例如:藝文表演/劇組/電視主播等演出人員正式拍攝演出時、運動競賽之參賽選手及裁判於比賽期間等),如符合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之相關防疫措施,得暫時脫下口罩。
二、營業場所及公共場域(含交通運輸):應嚴格遵守量體溫、加強環境清消、員工健康管理、確診事件即時應變。

 

指揮中心呼籲,防疫工作人人有責,請民眾自主落實防疫措施,維持個人衛生好習慣,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離;出入公共場域落實體溫量測等相關措施,下載並使用「臺灣社交距離APP」,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共同維護國內社區安全。